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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目前执行的落户条件 北京市落户条件包括: 1. 父母一方为京籍的新生儿; 2. “千人计划”的高层次海归、博士后等特殊人才; 3. 符合年龄限制的应届毕业生; 4. 为北京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商人等。 此外,北京各区也有不同的落户条件,以北京通州为例,满足下列6个条件才可以在北京落户。 1、持有《北京居住证》满10年以上; 2、在本区有住房或者租房满8年以上; 3、985工程或者中科院系统研究所毕业硕士(脱产)毕业; 4、持有《北京居住证》期间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满10年以上; 5、国家中级职称以上; 6、无刑事前科。 北京积分落户办理流程 1.提出申请 (1)在网上填写办理《北京市工作居住证》的申请表(请填写准确并注意保存提交),填写完毕以A4规格纸张打印一式三份,加盖单位人事章(或公章)后上报区人事局。 (2)申请《北京市工作居住证》的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: a、****、学位证书、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。 b、在京固定住所证明(房屋所有权证书、房屋租赁证或住所所在地居委会提供的居住证明)的原件和复印件。 c、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。 d、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四张。 e、如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:结婚证书、配偶身份证、在京聘用合同、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。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,对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,予以受理,转入初审程序。 2.初审 (1)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社会团体,外国(地区)、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。 (2)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(含)以上学位的人才或具有中级(含)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资格、资质的人才。 (3)网上所填写的个人资料准确无误。按照初审标准进行初审,对符合初审标准的转入复审。 3.告知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初审标准的,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一次性告知申办单位人事部门,待再次上报后进行复审。 4.复审 对经初审后再次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,对符合复审标准的转入审定。 5.审定及上报 按照初审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定,对通过审定的材料,通过网络当场提交市人事局待审批。 |